(原标题:发改委:抓紧制定出台配气价格监管规则)
记者6月22日从发改委获悉,为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发改委制定了《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配气价格是指城镇燃气管网配送环节的价格,应由政府严格监管。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要厘清供气环节,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并可在合理分摊成本的基础上,制定区分用户类别的配气价格。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即通过核定城镇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
意见提出,准许成本的核定原则上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供销差率(含损耗)原则上不超过5%,三年内降低至不超过4%;管网折旧年限不低于30 年;建筑区划内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企业承担运行维护责任的运行维护成本可计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配气价格按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除以年度配送气量计算确定。新建城镇燃气配气管网,可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被监管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内取得合理回报的方法核定初始配气价格。核定价格时,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不超过7%,经营期不低于30年。
意见要求,加强配气延伸服务收费监管,抓紧制定出台配气价格监管规则,及时开展成本监审和核定配气价格,推动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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