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制度护航之外 投资者更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从7月1日起,被称为是“史上最严的投资者保护办法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而为了确保该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发布了《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作为配套措施。而从“管理办法”与“实施指引”来看,一方面是强调了证券经营机构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明确对投资者进行分类,让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与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实施《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显然是基于保护投资者的一种需要。尽管在保护投资者的问题上还需要监管部门在投资者保护制度上作进一步的完善,期待监管部门推出系列切实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措施。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实施,还是对投资者最基础性的保护。
当然,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来说,投资者保护制度越完善越好,这也是监管者努力的目标。不过,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监管部门对投资者的保护固然重要,而且投资者也确实需要这种制度性的保护,但更重要的是,投资者本身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如果投资者本身没有自我保护意识,那么投资者保护制度再完善,也很难有效保护投资者。
这种自我保护意识对于投资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7月1日到来之际,香港股市为国内投资者上演了仙股集体暴跌的一幕。6月27日,港股市场股价低于1港元的仙股集体暴跌,全天共计24只个股跌幅超过20%,其中中国集成控股和汉华专业服务暴跌超过90%,而联旺集团、美捷汇控股和汇隆控股也重挫在80%以上,跌幅超过50%的个股达到13只,跌幅超过10%的个股达到87只。应该说,香港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措施要比A股市场完善得多,但投资者如果缺少自我保护意识,仍然沉沦于垃圾股,甚至买进“老千股”,那么在6月27日港股仙股集体暴跌上演的时候,这些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将是不可避免的。6月27日香港股市的仙股集体暴跌,用活生生的现实告诉国内投资者,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是何等的重要。
而回到A股市场中来,虽然A股市场没有“老千股”,而且A股交易有涨跌停板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A股市场就没有了风险股,更不意味着A股市场的风险小于港股。比如,垃圾股,A股市场的垃圾股较之于港股来说,只多不少。虽然A股交易每天有涨跌幅限制,但股票的连续跌停同样相当于港股的闪崩。如“新 都退”进入退市整理交易所遭遇的17个“一”字跌停,投资者同样难以出逃,持有“新 都退”股票的投资者同样需要承受巨大的投资损失。所以,这就需要A股市场的投资者同样要有风险意识。而且由于A股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并不完善,投资者拥有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远胜于香港股市。
这一点最明显地表现在欣泰电气的退市上。欣泰电气是A股首家因为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根据先行赔付方案,从2015年12月11日开始,买进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不属于赔偿的范畴。如果投资者没有自我保护的风险意识,仍然一如既往地买进欣泰电气股票,那么投资者的损失就很难得到赔偿。而在香港股市,类似的案例如洪良国际,是通过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来处理的,这样持有洪良国际的投资者几乎全部都可以得到赔偿。这就表明,越是投资者保护制度不完善的市场,投资者越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而有了这种自我保护意识,投资者就会有意识地远离市场上的各种风险。比如,会远离垃圾股的炒作,远离退市股票,远离炒高的股票,远离投机炒作而崇尚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如此一来,投资者承受的投资风险自然就会大幅减少,包括“踩地雷”的概率也会大幅降低。
再回到7月1日将要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来,普通投资者将会分为五等:即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而根据风险与产品相匹配的原则,作为保守型、谨慎型的投资者是不宜投资被确定为“中风险”的股票产品的。当然投资者一定要买卖股票的话,通过申请并办理相应的手续程序后,投资者还是可以进行股票交易的。不过,投资者如果真的具有自我保护意识的话,那么,保守型与谨慎型这两类投资者就应该选择退出股市,这才是最理性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