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专项监察首枪瞄准大气污染治理)
河北是全国首个实行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的省份,作为河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河北省委、省政府授权河北省环保厅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
据中国环境报7月6日消息,6月6日起,河北6个跨区域监察专员办公室同时启动针对河北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8”个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监察活动。截至6月18日,6个监察专员办共提出监察建议263件,移交案件线索61件,责成当地党委、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2人。
“这次专项监察是监察专员办成立以来第一次全省性的集中行动,是河北省实行环保垂直管理新体制后环境监察在全省打响的第一枪。”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介绍说。
“‘1+18’个文件是河北蓝天行动的顶层设计,这些政策措施能否落地,是河北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河北监察专员办成立以后,将专项监察的第一枪瞄准蓝天行动,就是要向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叫板,向不作为慢作为县区党委政府叫板,向不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叫板,通过监察行动,聚焦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聚焦大气污染治理中存在的‘上热下冷’问题,让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效,推动大气环境质量尽快改善。”杨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为期20天的专项监察活动确定了3项重点监察内容,包括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在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1+18”个文件细化落实情况,着重监察研究部署、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进展成效等;7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专项监察中,河北要求,把县(市、区)作为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察,同时可抽查市级主要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此外,还要求各地要坚持边监察边整改的原则,把监察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的过程、推进落实的过程。必要时,各监察专员办可对不尽责、不落实的有关责任人,报请河北省环保厅批准后,采取公开约谈的方式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落实责任。
据了解,专项监察结束后,河北省环保厅将对监察情况进行梳理,向河北省委、省政府报告。下一步,河北各监察专员办将发挥驻地包县的优势,对监察结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地,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