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税务总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减轻了企业不合理负担)
20日,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在2017年上半年新闻通报会上表示,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去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总体上看,改革一年来,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显著。
孙群说,首先是清费立税实现改革当年资源税费负担总体下降,税制平稳转换。资源税改革的同时,将矿产资源补偿费降为零,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减轻了企业不合理负担。
据悉,改革实施当年,资源税费负担总体下降。2016年7月-12月,129个改革税目实际征收资源税165亿元,改革后税增费减,总体减负48亿元,平均降幅22.5%。
孙群表示,今年上半年,资源税收入695.99亿元,同比增收257.03亿元,主要是由煤炭、原油等主要资源价格的快速上涨带动的,同时又体现出资源税从价计征机制的自动调节优势,资源税的税收弹性大大增强。过去资源税从量计征,资源税跟价格无关,自动调节作用微弱;现在实行从价计征,资源价格上涨、企业效益增加时,税收增收,资源价格下跌,企业效益降低时,税收减收。
“这说明资源税从价计征调节机制发挥作用,税收弹性明显增强。”孙群说。
孙群认为,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显现多重效应,提升了国家对资源行业的治理水平。一方面,资源税的产业调节作用得到明显加强。
比如,山西省上半年煤炭资源税收入139.27亿元,同比增长151.36%,有效平抑了煤价高企带来的超额利润,有利于防止行业过热。
“另一方面,税收优惠促进了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初步统计,一年来,全国共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资源税36.92亿元,有效鼓励企业保护生态环境。”孙群表示。
另外,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初显节水成效。河北省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资源税全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孙群介绍,从河北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效果看,首先,有效抑制抽采地下水。资源税改革后,河北省101家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由使用地下水切换为引江水,2016年河北省非农用水量同比减少1.8亿立方米,抑制地下水超采的作用开始显现。其次,促使高耗水企业节约用水。改革对超计划用水加倍征收水资源税,对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倒逼钢铁等高耗水企业强化内部用水管理。再次,倒逼特种行业转变用水方式。改革调高了高尔夫、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的税额标准,综合单位税额达到每立方米15.44元,倒逼企业转变用水方式,节水效果明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