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改委批复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进口原油使用额度)
7月24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发改委批复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华龙)现有1套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原油一次加工能力30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300万吨/年。
另外,发改委还强调,东方华龙应按照发改委发改运行〔2015〕253号文件要求,淘汰自有180万吨/年炼油装置一套,淘汰福建新锦江特种油有限公司80万吨/年、辽宁省盘锦天禹石油焦化厂5万吨/年、20万吨/年炼油装置共三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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