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改委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
记者25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加快推动清洁供暖工作,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发改委制定了《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
在完善“煤改电”电价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大力推进市场化交易机制。在完善“煤改气”气价政策方面,意见提出,明确“煤改气”门站价格政策,完善销售价格政策,灵活运用市场化交易机制。在因地制宜健全供热价格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完善集中供热价格政策,试点推进市场化原则确定区域清洁供暖价格,加强供热企业成本监审和价格监管。
意见指出,清洁供暖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行价格支持政策的同时,其他相关政策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清洁供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进一步放开供暖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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