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部委发文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11月2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建设50个左右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基地服务区域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30%以上,探索形成一批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废弃物处理模式,切实为城市绿色循环发展提供保障。
意见提出,要落实选址,统筹规划。各地循环经济综合管理、环卫要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做好基地选址,充分考虑城市废弃物年处理量变化,合理预留处理空间;统筹基地建设规划,科学布局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废弃物产生、分类、收运、处置、运营、监管全过程空间需求,做好项目衔接,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将基地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收运,信息互联。城市环卫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按照“分类收集、规范运输、集中处置”的原则,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储存和运输。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危险废物回收网络和设施整合,实现有效衔接,提高废弃物回收效率和水平,为基地内各项目良好运行提供保障。基地建设要与城市环卫信息化系统做好衔接,搭建基于物联网、GPS等信息技术的城市废弃物收集、储运、处置信息平台,打造集物流管理、废物流监控、生产现场监控、污染排放在线监测于一体的物流系统、信息与控制系统、综合服务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可视化,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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