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监会公布现金贷整治七原则)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1日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公布了银监会对现金贷的下一步整治原则。
冯燕表示,下一步,在前期P 2P现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机构层面主要是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 P现金贷业务,以及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 构等四个维度进行规范。
银监会将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在业务层面从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来进行规范。
据冯燕介绍,现金贷业务还将纳入互联网 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的整治要求将形成文件,于近期下发。银监会对现金贷的整治工作包括7条原则:
第一,要求发放贷款的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于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
第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该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第三,各类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第四,各地的小贷公司监管部门不得新批设网络小额公司,不得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并对存量的机构和业务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正在起草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
第五,各类机构要遵守了解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危机。
第六,各类机构应当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
第七,各类机构要加强客户信息的保护,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个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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