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篱笆越发扎紧 引导金融业回归服务实体本源)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这条主线贯穿2017年金融工作的始终,并成为今后金融工作的指导方向。
当前中国金融领域风险点多面广,不良资产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券违约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外部冲击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互联网 金融风险等八大风险点正在积累。
加强监管成为化解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必由之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及最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均强调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从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到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再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央对于金融风险的认识和部署不断加强。”中国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海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了一系列顶层设计和部署,一行三会在各自领域进行了落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银行研究室副主任王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2017年以来,一行三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健全监管框架,掀起“强监管”风暴,强监管、严处罚成为监管新常态,对金融经济活动中的风险点予以整顿治理,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天价罚单震慑市场,筑牢监管制度篱笆
2017年12月8日,银监会依法对“侨兴案”为代表的系列违规担保案件进行查处,对广发银行罚没总计7.22亿元,创下银监会史上最大罚单纪录,罚没金额超过2017年以来所有罚没总额。此外,6名涉案员工终身禁业。
银监会强调,对存在的问题要边查边纠、立查立改。前10个月,银监会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617件,处罚银行业金融机构1486家,对机构罚款合计5.9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0.75亿元,罚没合计6.67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096名,罚款金额合计2440万元。
保险业监管函数量也已超去年一倍多。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保监会已经公布36张监管函,超过2016年全年16张一倍多。具体来看,36张监管函共涉及33家保险机构,其中保险集团1家,财产险公司12家,人身险公司18家,健康险公司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家,涉及公司治理、产品设计、电话销售及互联网销售等问题。从监管函指向上看,旨在进一步强化监管,以最近发布的针对农银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和长城人寿的监管函为例,三家保险公司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现金价值曲线不平滑,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
“加大处罚力度很有必要。”王刚表示。过往处罚力度远远不够,上百万的处罚都很少见。监管和市场就好像猫和老鼠的关系,措施不严的话总让市场觉得有机可乘,而增加违法违规成本,对机构和直接责任人按照“两罚制”原则进行处罚,是落实“监管姓监”的重要举措。国际上,在金融危机后也普遍加大了金融监管和处罚的力度。
严处罚只是加强金融监管的一角,筑牢监管篱笆、杜绝“牛栏关猫”、构筑更严密的金融安全网是系统工作。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表示:“以中国经济新常态和这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为界,从现在开始到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金融业发展将经历一个严监管、控风险的时期。”
2017年以来,银监会开展“三三四十”(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和治理十大乱象)检查,对银行业市场乱象和风险点进行摸底排查。在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方面,银监会强化监管制度建设,提出26项弥补监管制度短板工作项目,其中16项为制定类,涉及政策性银行管理办法、网络小贷管理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委托贷款、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押品管理指引等多个领域。银监会强化风险源头遏制,从股东准入、股东行为、股权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强化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协同等,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处罚和责任追究。
保监会2017年亦新出台或者修订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月以来陆续出台制度24件,修订制度4件,增补条款42条、修订67条、删减34条,从严监管的制度笼子在进一步织牢织密。
构建统一、协调监管长效机制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银监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强调,切实以管党治党的“严紧硬”改变监管工作的“宽松软”。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在全系统真正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
保监会在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保险活动,重拳整治保险市场乱象,同时着力解决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中的重点风险,积极稳妥处置少数保险公司暴露的风险点,谨防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强监管是否会影响创新?
王刚表示,金融强监管下,宏观杠杆率增速明显趋缓,但防风险是一项中长期工作。强监管与服务实体经济并不矛盾,鼓励好的创新,即有利于金融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创新,淘汰监管套利等“坏的创新”。
何海峰表示,创新与监管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当前首要问题是防控金融风险传导到实体经济,强监管短期内对一些创新空间会有所限制,但真正的创新,在经受严监管后,通过新的技术手段等仍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不是对单个机构或者个人的创新。以近期引发热议的资管业务新规为例,个别机构利用监管漏洞从事灰色活动谋取利益,加强统一、协调监管会使其十分难受,短期内对其经营业绩会产生影响,但如果长期放任会带来更大隐患。
“中国金融改革也是很大的创新。”何海峰说。近来,中国对外改革开放信号强烈。
何海峰认为,下一阶段金融监管有四大趋势:一是金融监管更加科技化,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引入提升监管效率;二是在开放经济下,跨境的资本流动和合作会越来越多;三是建立统一、协调监管,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为起点,央行将会在宏观调控和监管方面发挥更大的牵头作用,健全并统一协调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监管考虑的不仅是单个机构,跨部门、跨业态的风险也会管起来;四是构建中央和地方的双层金融监管体系。“所有的金融业务在地方都有机构的源头,加强中央和地方的信息协调是监管协调的第一步。”何海峰说。
非持牌金融机构乱象得到遏制
近年来,出现大量新兴金融业态,如何有效监管,给予监管部门较大挑战。2017年以来,继P2 P网贷、线下理财公司、ICO等乱象后,现金贷乱象问题又显现。
“近期,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12月初,监管印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称。
12月以来,多份现金贷监管细则密集下发,包括针对网络小贷公司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针对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参与现金贷业务的监管细则,近日,上海监管部门还针对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下发征求意见稿。
华南一家现金贷助贷机构人士则称:“监管对助贷业务并非一刀切,我们主动放弃年化利率36%以上的业务,也不承诺兜底,还是可以和银行、持牌消费金融正常合作,做导流、风控初审、技术输出等业务,最后放贷决策由银行决定,未来还将开拓消费分期业务。”
华东某地金融办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首先,针对持牌金融机构,禁止从事现金贷业务,也会监测持牌金融机构和现金贷平台的合作;其次,对于非持牌金融机构,重点关注综合利率超过36%的现金贷平台,互 金风险专项整治办会联合执法,进行监管。
另一方面,近日,监管下发《关于做好P2 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遵守最新的互联网 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大的时间框架,分阶段完成整改验收以及后续备案登记工作,包括: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对于难度极大、情况极其复杂的个别机构,最迟应当于2018年6月末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12月21日,针对P2 P备案,上海市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上海正在加快研究出台P2 P备案管理相关办法,原则是“从严把控、不设指标、合规一家、确定备案一家”。
华东某地金融办人士表示:“投资者会认为P2 P网贷备案相当于政府背书,金融办压力很大,目前正在起草P2 P网贷备案办法,准备出台,根据《关于做好P2 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做好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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