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发布功能型平台建设新规 力促产业创新发展)
记者从1月18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最新出炉的《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明确,平台功能主要包括:支撑产业链创新、支撑重大产品研发转化和服务创新创业,着力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协同,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平台要面向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服务领域,形成研发和非研发两种类型的布局建设。
据介绍,《实施意见》有三点考虑。其中,在目标方向上,定位于促进研发与转化、优化上海全市创新体系。遵循创新规律和国际经验,针对当前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通过组建一批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为上海全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基本骨架和节点,衔接产业链与创新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型企业,引导产业创新发展,全力支撑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在运作机制上,《实施意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强调战略意志,由政府主导推进,协调和动员社会优势力量共同参与。强调公共科研和非盈利属性,着眼于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整体水平,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强调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机制,探索企业化管理模式,吸引高水平人才队伍和社会化投入,确保良好运作效率。
上海功能型平台建设资金将以市级财政为主,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按特定出资事项予以管理。运行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安排,其中,市级财政安排的运行资金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各区安排的功能型平台运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市级财政投入。
在支持方式上,《实施意见》探索合同式管理、机构式资助、市区协同支持。以合同形式约定建设任务和考核目标,试点稳定资助和经费自主使用,建立符合创新规律、以质量绩效为导向的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和管理模式。加强市区协同,每个功能型平台原则上须依托区,市区两级共同服务协调考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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