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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支持开放方法论 多元化举措打造“贸易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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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高栏二期国际码头的推进,离不开广东省财政出资设立的广东丝路基金——广东丝路基金投资5.99亿元,并促成和加速带动项目自有资本预算13.85亿元以及26亿元银行项目贷款的投放。

(原标题:广东财政支持开放方法论 多元化举措打造“贸易强省”)

广东财政支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对外开放造就了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广东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在全方位开放的当下,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每个地区发展的必然方向,这就需要在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等多方面有的放矢。

广东利用不凡的财政实力,创新财政支持手段,真金白银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同时也着力“引进来”,形成良性发展格局。财政支持成为一个有力的支点,在撬动企业发展、外贸增长、投资增加的同时,也为广东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开源头的活水。

广东近年来正进一步吸引外资、推动广东企业“走出去”,从贸易大省向贸易强省跃进。广东省财政的“钱袋子”,成为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的重要政策工具。通过设立广东丝路基金、优质项目奖励、“一项目一议”支持等方式,支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珠海东边的洋面上,宣告竣工的“超级工程”港珠澳大桥正吸引着粤港澳民众关注的目光。在珠海市西部,珠海港高栏二期国际码头的建造工程正在推进之中。

珠海港高栏二期国际码头的推进,离不开广东省财政出资设立的广东丝路基金——广东丝路基金投资5.99亿元,并促成和加速带动项目自有资本预算13.85亿元以及26亿元银行项目贷款的投放。

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广东近年来正进一步吸引外资、推动广东企业“走出去”,从贸易大省向贸易强省跃进。在贸易强省的建设过程中,广东省财政的“钱袋子”,成为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的重要政策工具。广东通过设立广东丝路基金、优质项目奖励、“一项目一议”支持等方式,支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这些多元化的支持政策,不仅直接满足了广东部分重点项目、优秀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且降低了广东企业“走出去”的投资风险,增强企业家信心,也鼓励和引导了一大批优质外资项目在广东落地。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广东丝路基金设立于2016年初,总规模200.2亿元,由广东省财政出资,向社会投资人募集资金。这是广东首只定位对外投资的省级政策性基金,强调“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珠海港高栏二期国际码头项目,是该基金落地投资的首个项目。

国内咨询机构投中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丝路基金十强名单中,国家丝路基金排名第一,广东丝路基金位列第二。

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广东丝路基金以广东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要项目来源,一批像珠海港一样的重点项目被纳入项目储备库。这一批项目将形成项目台账,对项目情况进行动态化管理,截至目前,共收集和调研了数十个项目。

财政出资撬动社会资本设立政策性基金,与过往许多地方政府操作的“奖补”有所差别。广东省是国内较早探索利用财政设立基金的省份,早在2011年就开始引入基金方式探索使用财政资金。

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广东丝路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奖励的方式和设立基金的方式,都能精准地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但财政资金投入有规模的限制,设立基金覆盖的面更广、受惠的企业更多,效果更好。

广东丝路基金通过省财政出资,撬动社会资本,实现了杠杆放大作用。在广东丝路基金总规模的200.2亿元中,广东省财政出资20亿元,实现1∶9比例的放大。

粤财基金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一些企业对外投资因担忧风险而信心不足。经主管部门批准,广东丝路基金建立了让利机制,省级财政出资部分的收益100%让渡给基金的其他社会投资人,并最终传导至被投资项目,最大程度地体现了政府引导类基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政策作用。

社会资本对广东丝路基金的设立颇为欢迎。2016年该基金设立时,粤财基金3个月时间拿到多家银行的出资承诺函,意向认购资金远超首期的200亿元额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贸研究中心主任陈万灵认为,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引导,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和更便捷的服务,实际上也拓宽了企业的投资渠道。

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方面了解到,广东省的政策性基金于2017年下半年进行了清理整合,广东丝路基金整合并入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作为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的一个重要投资领域。

奖励向优质项目倾斜

除了设立基金的新模式外,广东省财政在奖补的老方式上也做出了新意。

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在用好用足现有省科技、经信等部门经管资金支持外资企业的基础上,广东省2017年出台新的奖励政策,加大对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支持力度。

奖励政策包括对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 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的,省财政按其当年对省级财政贡献量的30%、最高1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此外,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新设(或增资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IAB(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和NEM(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项目,可按“一项目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这实际上是广东“外资十条”(《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囊括的一系列财政支持政策。广东丝路基金较强调支持“走出去”,“外资十条”更强调“引进来”、推动双向投资,广东省财政对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支持是“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

这种财政资金向优质外资项目倾斜的思路,在广东省早前的财政支持政策中早已有之。“外资十条”也规定,广东省各地可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另行安排奖励。

外商投资企业东丽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集团在广东省南海区的项目,区政府按照投资额给予800万-2000万元奖励。这些财政扶持政策对于企业新投资的短期核算改善有帮助,有利于企业积极决定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亨氏集团在广东地区设立了两家投资性总部和4家工厂。该公司负责人称,来粤投资前对于广东省对外商的财政扶持政策不太了解 ,新出台的“外资十条”中给予外资新设项目、增资项目和总部落户的财政奖励政策,更加坚定了公司继续在广东加大投资的信心。

目前,亨氏集团新设工厂已按规定享受了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下一步计划按照规定申请外资项目财政奖励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对外资企业搞研发,广东省财政也有“大手笔”。“外资十条”还明确,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含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参与广东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并享受相关配套资金扶持。

2017-2022年,对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外资研发机构,省财政最高资助1000万元;对认定为博士后工作站、两院院士工作站的外资研发机构,省财政最高资助100万元;对外资研发机构通过评审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省财政最高资助200万元。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机构,可按照“一项目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在早前的“外资十条”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负责人分析说,前述政策有突出增量、突出重点和突出实效的特点。

突出重点,包括重点支持世界500强等大企业、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重点支持重大制造业项目。突出增量,获得政策支持的核心要求是新设项目、新增投资、新增财政贡献度。突出实效,此次财政资金采取的是事后奖励的扶持方式,其奖励的对象是已经发生的取得实效的行为。

该负责人说,通过对大项目和跨国公司给予普惠性奖励和叠加性奖励,降低企业成本,形成广东吸引外资的政策洼地,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的优质大项目和总部优先落户,从而支持广东省外资经济体量扩大。

另一方面,对IAB、NEM等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大项目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争取更多高端要素资源向广东汇集,有助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落户,改善广东省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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