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7日从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我省编制的《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全部完成,于近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上报至国务院,并抄送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去年12月23日,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督察情况后,我省高度重视,梳理出4大类56条整改措施清单,逐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等事项,在收集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的指导意见后,最终形成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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