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以来,各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直接损害老百姓权益的不法行为高发多发,这些行为往往通过违法违规广告宣传来实施。而金融产品违法违规广告普遍存在夸大收益、隐瞒风险、诱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等问题,却缺乏有效监管,成为金融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获悉,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广东省金融监管部门联手在广州举办“3.15广东省金融广告治理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据介绍,此次活动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广州市金融工作局联合主办,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广东保险行业协会、广东省小贷公司协会、广东互联网 金融协会、广州互联网 金融协会、广州小贷行业协会联合承办。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覃道爱出席活动并致辞,相关主办单位、行业协会领导以及来自省内近400家银行、证券、期货、基金、保险业机构,小贷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 金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覃道爱在该活动上表示,近一段时期以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积极联合相关金融管理部门,通过建立金融管理合作机制、指导行业强化自律管理、筹建监测预警平台、严肃处理虚假违法金融广告案件等措施,有效推进全省金融广告治理工作。希望各金融机构及企业要全面提升对金融广告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要进行全面自查和加强监督力度,切实规范金融业务广告营销行为;要积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金融广告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
记者了解到,日前,广东省内各金融监管部门已签署了《协同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工作的合作备忘录》,率先建立起多监管部门合作机制,共同制定金融广告的正面与负面清单,建立甄别机制,搭建金融广告监测平台,联合开展执法活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调。
在加强监管合作的同时,广东省金融广告治理也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在启动仪式上,广东省内八家主要金融行业协会代表各自会员签署了《广东省金融业务广告宣传行为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而在此前,各家行业协会已经组织了各自的会员单位签署了该《公约》。《公约》的主要内容是省内金融机构、企业在开展业务广告宣传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广告宣传的导向、内容、用语的禁止性规定。特别针对当前金融广告宣传中常见、多发的片面性、误导性问题,一一列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公约》约定,各行业协会要建立本行业机构广告宣传行为的审查和惩戒机制,由行业自律组织首先承担起广告宣传的管理责任。
同日,广东省金融广告监测中心正式挂牌。据悉,该中心是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指导下,由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建设及运营的全国首个省级金融广告监测平台,率先利用科技手段对金融广告进行自动化监测。该中心可24小时不间断监测金融广告的合规性,范围覆盖主流互联网站以及省内主要电视频道、广播频道、报刊等。截至今年3月,累计采集金融广告15万余条,疑似违法违规广告约1.9万条,确认违法违规广告近50条。有关部门根据监测发现的违法情况,已经对违规金融广告采取责令撤除、给予监管行政处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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