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业养老保险体系急需完善政策利好将推动行业发展)
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相关创新和试点,包括在全国率先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利好开始陆续落地,加上现实迫切需要“补位”,将给商业养老保险带来强劲发展动力。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老龄化最快的国家之一。截至2016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10.8%,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5%。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养老保险需求不断提升。
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一支柱,约覆盖全国近9亿人口, 2007年来累计结余复合增速达23.4%。然而目前我国老龄化问题严峻,社会养老保险资产占GDP比例较低,替代率有限,2015年为50%左右,保障水平尚不充分。并且社会养老保险资金面临收不抵支,资金缺口不断扩大,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等严重问题,可持续运行压力日渐加剧。
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职业年金是第一支柱的重要补充,但增长缓慢,总体发展尚不平衡。2016年覆盖率5.6%,且增速也创10年来新低,多集中于沿海发达城市和垄断行业,资产积累增速缓慢。随着《企业年金办法》的颁布以及税优政策的落实,企业年金市场有望迎来快速发展。
但总体而言,第一、二支柱保障力度有限,迫切需要商业养老保险补位。
据保监会官网数据,截至2018年1月,我国目前共有86家人身保险公司,大多数产品还是以理财型为主的储蓄类年金险,养老保险的发展尚不成熟。
政策利好正一步步落地。人社部、财政部今年2月初共同组织召开会议,会同发改委、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8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时也提到,要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业务,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积极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市场化投资管理,助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日前透露,目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获国务院通过,具体实施办法正在走流程。税延养老保险的落地或将激发消费新活力。
一系列的政策利好将推动商业养老保险行业的完善和发展,商业保险机构可充分发挥自身产品服务、机构网络和精算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满足居民较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发展空间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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