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去年12月末央行发布的《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使用静态条码的,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交易金额应不超过500元”,该规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从4月1日起,每人每天使用静态条码累计不能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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