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期两年
住建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张兴野司长9日在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要求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2016年,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暂时按两年执行。文件印发以后,全国的缴存比例上限全部规范至12%以内。截止到2017年末,累计降低企业成本约有400亿元,对减少企业支出,缓解企业经营困难,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继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企业降低成本的作用,巩固降成本的效果,决定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
为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住建部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四项。一是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两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二是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三是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浮动区间。四是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通过以上这些措施,预计2018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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