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日发布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 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加大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力度,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或部门,相应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与库款管理的统筹协调。省级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准备,自收到经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的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起,尽快提请完成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的法定审批程序,加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下达进度。省级财政部门要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债务到期情况、库款规模、债券市场状况,合理确定债券发行时间和节奏。置换债券发行后,各级财政部门要抓紧置换存量债务,减少资金留存国库时间。各级财政部门可在库款较高月份先通过库款垫付拟置换的债务,债券发行后及时将资金回补国库。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