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际财讯 - 正文

商务部就中方应邀派团赴美进行经贸磋商作出回应

来源:央视 2018-05-09 15:26:4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方已收到美国财政部长姆努钦先生的来信,正式邀请习近平主席特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牵头人刘鹤访美,就双边经贸问题继续磋商。中方已接受邀请,同意在适当时候赴美磋商,双方工作团队正在保持密切沟通。

【延伸阅读】

外交部:中方始终愿意共同促进国际贸易增长 共同深化各国经贸合作

5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记者会

问:北京时间5月9日凌晨,美总统特朗普宣布美终止参与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但伊朗称只要其他各方继续履行协议,伊朗仍将遵守协议。中方对此的立场是什么?

答:中方对美方所做决定表示遗憾。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是由六国、欧盟和伊朗共同谈判达成的多边协议,并经过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核可,所有各方都应当认真执行,维护全面协议的完整性和严肃性。这有利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促进中东地区和平与稳定,对通过政治手段解决热点问题也具有示范意义。

当前形势下,中方呼吁所有各方本着负责任态度,从长远和大局出发,坚持政治外交解决方向,妥善管控分歧,尽快回到继续执行全面协议的正确轨道上来。中方将本着客观、公正和负责任态度,同各方保持对话协商,继续致力于维护和执行全面协议。

问:据日本媒 体报道,中日两国拟设立“一带一路”官民协议会,促进两国在第三国合作推进更多经济产业项目。中方能否证实?对此有何评论?

答:“一带一路”是开放包容的倡议,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所有志同道合的国家均可以参与其中,中方对日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一直持开放态度。去年,日方也派高级代表团出席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我们注意到,近来日本领导人就“一带一路”建设多次作出积极表态,不少日本企业也表示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我们认为,日方以适当方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将为中日经济合作开辟新的空间,创造新的增长点。促进中日两国企业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合作,有利于拓展两国经贸合作,也有利于第三方经济发展。

据我了解,在前不久举行的第四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上,中日双方就建立官民并举的交流平台并研究具体的合作项目达成了共识。李克强总理此次访日期间,双方还将签署有关备忘录。我们愿同日方一道,在第三方市场开展相关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问:据报道,8日,美国新任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在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上发言称,他对中国自称是“受害者”感到困惑。一个世界上经济方面最具“保护主义”色彩的国家居然将自己定位为自由贸易和全球贸易体系的捍卫者?世贸组织绝不能保护破坏全球贸易体系的国家。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国有句话叫“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谁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捍卫者,谁是国际贸易规则的维护者,谁在奉行保护主义措施,谁在挥舞单边制裁大棒,国际社会自有明辨。希望美方不要贼喊捉贼、倒打一耙。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希望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能够切实负起应尽的责任,发挥与自身地位相符的建设性作用。

中方始终愿意同包括美方在内的国际社会一道,共同促进国际贸易增长,共同深化各国经贸合作,共同为世界经济的发展不断注入正能量。

问: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美国退出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中国还会继续从伊朗购买石油和其他货物吗?

答:中伊之间一直保持着正常的经贸往来。中方将在不违反自身国际义务的前提下继续同伊朗进行正常、透明的务实合作。

问:中国是否会呼吁中资企业撤离伊朗,以避免成为美国可能的制裁目标?

答:我刚才已经说了,中伊之间保持着正常的经贸往来。中方将在不违反自身国际义务的前提下继续同伊朗进行正常与透明的务实合作。

与此同时,我要强调,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国家依据其国内法对他国实施单边制裁和所谓的“长臂管辖”。这一立场是一贯的,也是明确的。

问:伊朗总统鲁哈尼称将与伊核全面协议相关签署方进行讨论,包括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欧盟和中国。中方是否欢迎伊方此举?中方将向伊朗传递怎样的信息?

答:我们注意到伊朗、欧方及俄罗斯的有关积极表态。中方将本着客观、公正和负责任态度,同各方保持对话协商,继续致力于维护和执行伊核全面协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