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自贸区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月24日,国新办举行深化自贸区改革开放方案及经验复制推广发布会。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在发布会上表示,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运行以来,在多个领域制度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改革红利、开放红利逐步释放,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近日,3个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正式印发。
可以说,自贸试验区建设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各自贸试验区深入探索、大胆尝试,此前已形成123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分批次向全国推广移植。
任鸿斌表示,此次复制推广了各地区根据各自特点形成的30项改革开放试点经验。这些试点经验是各自自贸试验区根据发展定位,结合地方发展特点,具有很强的创新意义和当地特色。
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发展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息息相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欧阳卫民昨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立足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的发展目标。
从制度创新举措来看,欧阳卫民表示,广东自贸试验区要突破机制体制障碍,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充分发挥制度创新优势,在CEPA框架下,率先对港澳服务业进一步开放,扩大港澳金融、会计、律师、建筑等专业服务范围,引入香港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将港澳的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来管理,不断突破粤港澳深度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丝路智谷研究院院长梁海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政策倾斜下,各方大力推动广东自贸园区发展,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集中流向“自贸区”,不但对广东自贸区内有刺激作用,而且广东自贸园区还可以通过“扩散效应”,向周边地区如港澳地区、大湾区其他各城市扩散、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增长,这些周边地区其他各城市又可反过来进一步促进自贸区的发展,形成一个逐渐上升的循环积累过程。
“国家相关部委将会根据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内容,重新审视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的细则,以确保给予大湾区的政策条件比广东自贸试验区更开放、更利民、更有助于发展科技创新、更有助于为粤港湾大湾区内的年轻人未来发展提供沃土。” 梁海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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