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今日在“2018第二十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表示,CDR相关试点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这次创新试点重点支持两类企业,一是特别少量的、已经发展比较成熟的、已在境外上市的创新型企业;还有一部分是不一定非常成熟,还处于成长期,但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潜力较大、前景相对比较明确的创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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