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银行29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互联网 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人民银行决定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逐步提高至100%。
自2018 年7 月9 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 年1 月14 日实现100%集中交存。交存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一(遇节假日顺延),交存基数为上一个月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跨境人民币备付金账户、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外汇备付金账户余额暂不计入交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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