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单位或个人可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
近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布《海南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单位或个人可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用于旅游娱乐、港口、养殖等产业。
《办法》规定,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最高期限,参照海域使用权的有关规定执行。养殖用岛十五年;旅游、娱乐用岛二十五年;盐业、矿业用岛三十年;公益事业用岛四十年;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岛五十年。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期限届满,用岛单位或个人需要继续开发利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两个月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