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7月20日消息,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的《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提出,要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目前,珠海、中山、东莞、佛山、河源等5个地级市已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或分步取消了医用耗材加成。方案指出,在2018年年底前,广东省内要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
在具体落实上,广东省内要推广深圳市“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投入方式。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要严格执行当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要限期整改,确保公立医院有序运行。
方案要求广东省内各地在2018年至2019年间每年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并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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