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消息,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事项。
深交所在第一时间采取监管措施:一是电话问询公司情况,要求立即对通报事项进行披露并作出回应;二是连续两次向公司发出关注函,督促公司核实涉事产品的具体情况、重大事项披露是否及时以及行政处罚对公司的影响;三是要求公司根据药监部门的现场督查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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