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促进统一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主要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提出了以下监管要求: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二是规范产品运作,实行净值化管理。三是规范资金池运作,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四是去除通道,强化穿透管理。五是设定限额,控制集中度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提出集中度限制。六是控制杠杆,有效管控风险。七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八是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管理。八是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管理。十是实行产品集中登记,加强理财产品合规性管理。
《办法》指出,在过渡期安排方面,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并要求银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报监管部门认可。监管部门监督指导各行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整改的银行,给予适当监管激励。过渡期结束后,对于因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报监管部门同意,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适当安排,稳妥有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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