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谁会成为最新一批国资平台试点改革入围者?关键是会扩容到多少家)
谁会成最新一批两类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改革入围者?
8月3日,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2018年下半年,一家即将新设,且与新兴战略产业密切相关的平台,有望被纳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改革之列。
此前,国务院国资委曾在中央企业范围内选择了中国诚通、中国国新作为首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即将新设的新兴战略产业平台试点,是否也会和这两家企业一样,拥有中央企业的身份?
一名知情人士表示,再新设一家中央企业可能性不大,不排除以二级企业的形式新设。
实际上,不仅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新设,根据7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布局领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采取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设立”。
除去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最新一轮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改革,亦在推动中。
一家正在争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的央企人士表示,早在国资委推行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时,该企业就曾为进入试点努力过。今年上半年,该企业再次启动试点入围的争取工作,已经将相关方案上报国资委。
曾参与上述《意见》起草前期工作的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则表示,未来大部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可能是重组,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新设的机率比较高。不过他估计,受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工作周期安排,新一轮两类公司的试点改革推动“不会那么快”。
谁会入围?
未来,除了国资委授权的两类公司试点,还将出现直接由政府授权的两类公司试点。
8月1日,国家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亦明确表示,下一步将推进国务院直接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选择由财政部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中央企业,以及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范围内的企业稳步开展。
究竟什么样的企业能进入政府授权模式下的两类公司试点?
目前,除去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范围内的96家中央企业,还有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文宗瑜表示,上述企业与金融类、文化类企业,都有望被纳入最新一轮两类公司的试点改革范围。
他进一步表示,截至目前,尚未出现政府授权模式下的两类公司试点,《意见》中提及的“政府授权”对应的是中央政府本级授权和地方政府本级授权。他说:“目前国有资产是分级管理的,各级政府代表国家来行使出资人职责,而且二者之间不是上下级的关系。”
举例来看,类似中央汇金这样的金融类企业,未来成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能性会否比其他类别企业更大?国务院国资委副研究员周丽莎认为,从企业特点看,金融类企业更符合率先推行运营公司试点的要求。
文宗瑜分析,需要考虑的一点是,中央汇金属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的下属企业,严格意义上说,中投并不是一个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而是国家主权财富基金。但这并不排除未来通过国有资本出资,在金融领域内再新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从流程上看,政府授权后,还将由财政部等部门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
与刚刚公布的新增政府授权模式相比,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的模式已经有所尝试,其中包括正在实践中的10家两类公司试点。
一家入围10家试点的央企内部人士透露,当初入围试点,是央企与国资委“双向选择”的结果,企业能否入围,与企业所处的行业、行业里目前企业的现状以及该企业的管理机制达到什么样的程度等因素有关。
经济观察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18年初,国资委就已经启动了新一轮两类公司的甄选工作。2018年上半年,不止一家中央企业向国资委上报了相关方案。
一家正在争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的能源央企人士表示,在争取入围的同时,该企业已经持续调整内部的发展战略,尽可能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目标为发展方向。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对于最新一批两类公司试点名单的确定,国资委会参考各部门意见,综合考虑国有资本布局的情况,待时机成熟后,会上报国务院。不过,由于试点名单尚未正式敲定,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对于下半年即将新设的运营公司试点平台的规模、成立时间及详细改革定位等,该人士并未透露更多信息。
周丽莎认为,未来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竞争性企业,且在产业发展里面具有一定龙头地位,而且资本化程度比较高的企业,更有望率先进入新一轮两类公司试点改革。
究竟何时,新一轮两类公司试点名单能尘埃落定?
文宗瑜表示,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角度看,如果要新设立两类公司平台,最快也是从2019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里面支出,甚至是从2020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里面支出,而且首先要做完2018年的相关预算,才能考虑两类公司试点改革的后续工作。
如何落地
在已有的10家试点基础上,新一轮两类公司试点改革,会扩容到多少家?
文宗瑜认为,从中央政府的层面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大概有10-20家,运营公司2-3家即可。周丽莎分析,下一步,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将不断理顺,中央企业将分为三类,即实体产业集团、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
对于两类公司的组建方式,监管层将采取新设和改组两种方式进行操作。
从新设的角度看,文宗瑜举例道,未来新设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时,例如在中央政府层面,未来3-5年可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1000亿元设立2-3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设立后中央政府还可以把一些产业属性不强国有相对控股与参股公司的股权直接换转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从改组的角度看,他认为,未来通过改组方式组建更多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时,即依托现有条件成熟的国有企业集团,通过资产重组和少量国有资本增量注入而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设立上要重视产业属性及产业升级导向。
国资研究专家、上海天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表示,未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控的对象应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于国有企业利润分红的问题,需要在日后的管理办法中加以细化。
在文宗瑜看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为国有资本运营的市场化主体,应受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约束,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范围内实施市场化的经营管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每年实现的利润要按照一定的百分比上缴红利,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一部分。
在此基础上,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上缴利润的百分比应逐年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设立后可以有3—5年的过渡期,力争在过渡期满后上缴利润的百分比达到30%左右,甚至高于30%而达到35%~40%,支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逐年持续增长。
他还建言,未来在推行两类公司试点改革时,两类公司应取消行政级别。
文宗瑜认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为市场化的运营主体,应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而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首先就是要切断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与行政力量之间的关联,避免其经营管理受到行政力量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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