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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拟规范责任保险业务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蕾 2018-08-15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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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记者今日获悉,为规范责任保险经营行为,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完善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责任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监管部门正酝酿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目前正处于业内征求意见阶段。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据知情人士透露称,根据目前征求的内容来看,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准确把握责任保险定义,厘清相关概念及权利义务关系,严格界定可保风险范围。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不包括故意责任、行政责任等。除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责任保险合同应自愿订立。

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规定,准确把握回归本源、防范风险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合规经营理念,遵循保险基本原理,切实承担责任保险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保险公司应当以科学合理的产品设计和优质高效的客户服务为竞争手段,严格执行报批报备条款费率,自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不得以简单的利益退还、虚假宣传、降低费率等形式开展非理性竞争,不得以特别约定、补充协议等形式改变保险条款实质内容,不得以附加险形式承保与主险不相关风险。

此外,在产品开发方面,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当认真遵守保险产品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开发责任保险产品,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承保确定发生的风险,不得承保与被保险人无关的纯费用类项目,不得将不符合责任保险原理的费用作为经营成本,不得以责任保险形式承保以借贷合同为基础的信用风险。保险公司不得将应当按照机动车辆保险管理的产品以责任保险形式报备。

在保险费率厘定,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在充分考虑被保险人所在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遵循精算原理,科学厘定费率,确保责任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风险相匹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组织行业力量,制定重点行业领域责任保险示范条款,测算公布纯风险损失率。鼓励保险公司承保业务时使用责任保险示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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