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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并购公会就税务总局对合伙制基金征税政策表态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18-09-01 14: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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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中国并购公会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对合伙制基金征税政策”的看法一文。

文中表示,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份检查工作指导意见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在指导意见中,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各地方政府过去普遍实行的对有限合伙制基金征税的政策,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予以纠正。而且,基金过去历年的税收也需按新标准追缴。按这一新的意见,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将面临大幅提升税负,甚至失去存在的商业逻辑。

从市场反应和其他政府机构的对应活动观之,似乎这一可以颠覆行业结构和未来的重大举措并没有认真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甚至与既定法规有所一致,未免操之过急,令人费解。

文中提及,我国的资本市场和创新投资正在面临内忧外患的复杂局面。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加上国际环境调整的大背景下,股权投资基金机构和创业者个人都在艰难的转型过程中,要面向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和金融稳定倾斜,需要更为宽松和从容的政策环境,真正打造现代金融这一“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国税总局的这一指导意见自然高屋建瓴,可以有效改善国家税收结构。不过,将大批已经充分市场化的股权投资与并购机构洗牌出局,是否会对中国的中小企业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产生长远影响,还需要审慎考虑。至少,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全文内容如下:

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份检查工作指导意见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在指导意见中,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各地方政府过去普遍实行的对有限合伙制基金征税的政策,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予以纠正。而且,基金过去历年的税收也需按新标准追缴。按这一新的意见,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将面临大幅提升税负,甚至失去存在的商业逻辑。

这一指导意见立即引发市场的强烈关注,中国并购公会秘书处也得到大量机构与个人会员的电询,希望能对这一影响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和并购市场的重要举措表达关注和必要的会员协助。受秘书处委托,全球并购研究中心就此表达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我们很赞赏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领导的担当精神,面对反复讨论十多年之久,涉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具有连锁反应效应的重大事宜,能够如此果断,大刀阔斧地推进。辅以严格执行法治,履行必要程序,则尤幸甚矣。从市场反应和其他政府机构的对应活动观之,似乎这一可以颠覆行业结构和未来的重大举措并没有认真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甚至与既定法规有所一致,未免操之过急,令人费解。

第二,我国的资本市场和创新投资正在面临内忧外患的复杂局面。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加上国际环境调整的大背景下,股权投资基金机构和创业者个人都在艰难的转型过程中,要面向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和金融稳定倾斜,需要更为宽松和从容的政策环境,真正打造现代金融这一“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国税总局的这一指导意见自然高屋建瓴,可以有效改善国家税收结构。不过,将大批已经充分市场化的股权投资与并购机构洗牌出局,是否会对中国的中小企业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产生长远影响,还需要审慎考虑。至少,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第三,全球各国都在大力减税,中国政府也一再要求减税,国家税务总局这么多年来也为这个目标千辛万苦努力中。这次突然倒行逆施,加税甚至追缴历史“欠税”,也许有很多民间不知晓的其他背景和信息。但毕竟需要从容实施,保持业界对权威话语的信任和合理预期为好。避免为渊驱鱼,让一大批过去为中国经济崛起和高科技实业企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投资基金退出国内市场,跑到大洋彼岸效力,有些可惜了。

国威信重,业界当然依法自律。中国并购公会的200多家理事机构和上万名从事股权投资和并购的会员十几年来遵纪守法,全力参与市场运作,与国运一起成长。我们高度重视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意见,希望再次有机会拜访相关领导,准确领会中央精神,更好贯彻执行法律和政策。一如既往地以市场参与者立场,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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