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数增至六百八十五种)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数增至六百八十五种
扩大覆盖面更好满足用药需求
9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表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民生工程、系统工程,涉及药品管理多个环节,相关利益主体多,社会关注度高,需要社会各方理解、支持和参与。
据介绍,在起草《意见》的同时,国家卫健委启动了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工作。调整坚持调入调出并重、中西药并重,共调入药品187种,调出22种,目录总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在覆盖主要临床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童、慢性病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了抗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
“这次基本药物目录的覆盖面更广,为不同疾病患者提供多种用药的选择,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要。”曾益新表示,将考虑建立由医疗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学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研究评价机制,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动态优化和调整完善,引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司司长于竞进表示,保障药品生产供应,是解决药品可及性的前提,为做好供应工作,将采取以下措施:制定政策,增强产业供应能力。特别是完善医药产业相关政策和企业发展规划,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完善采购机制,增强企业供应能力。特别是落实各种分类采购的措施,通过竞争逐步减少一些供货企业的数量,促进企业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强化信息联通,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药品监测,从药品研发、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环节加强对短缺药品的预警;强化政府主导,提高保障能力。对临床必需、用量小特别是交易价格偏低、企业生产动力不足的药品,通过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或储备等方式促进供应。
在保障质量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司副司长张锋表示,《意见》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品种调出目录,进一步强化基本药物是安全药、放心药。
据介绍,下一步,将建立药品质量淘汰机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逐步纳入到基本药物目录中,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要适时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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