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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09-14 16: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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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9月14日消息,为加快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放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结合当前市场发展状况和国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借鉴全国多个地方的做法,组织对《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引导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1、引导和扶持境内外投资者在贵州省注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2、引导和扶持境内外创业投资企业对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投资;3.支持符合条件的贵州省创业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再融资增强投资能力;4. 引导整合境内外资源,共建创业孵化平台,为初创期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市场、管理和服务一体化平台支持;5. 鼓励和支持设立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6. 通过单独或合伙设立多元投资策略的直投基金的方式,对三次产业中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先导性企业和项目,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需要政府扶持的创业企业和项目进行投资,着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的企业和项目。

引导基金可通过参股、合伙或单独出资的方式发起设立子基金,同时通过跟进投资、融资担保、补贴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在贵州省的设立和发展。

引导基金不得用于贷款、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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