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9月21日消息,《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文称“管理办法”)20日印发。
该管理办法所称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福建省级财政2018-2020年每年预算安排用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加快数字福建建设,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大对数字经济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应用示范支持力度,鼓励自主创新。
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支持建设数字经济领域重点公共平台、实验室、企业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支持开展数字经济区域性、行业性试点示范,支持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共享经济、卫星应用、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应用等。
关于印发《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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