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日前发布行动计划,要求全省各开发区全面摸清已建成但无生产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底数,按照每年减少总数三分之一的进度,到2020年年底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明确,对国家明令淘汰、无重组价值的“僵尸企业”,要坚决依法实施破产清算。对暂时经营困难但仍有价值、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发行债券、债转股等方式,激发发展活力。
行动计划提出,加快处置“僵尸项目”,对由于未“净地交付”造成项目无法启动实施的“僵尸项目”,加快推进土地征收、管线排迁进度,尽快实现“净地交付”。对因招商承诺未兑现,致使项目未按计划开工的,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推进项目履约。对因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项目未开工的,要依法依规通过货币补偿、土地置换等方式解决。
江西还要求,深入开展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通过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和依法收回等方式加快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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