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近日出台《大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消除239个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空壳村”,提升集体经济薄弱村,壮大集体经济富裕村,实现大连全市村集体经济整体实力显著增强。
据了解,大连将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土地支持政策、落实金融信贷政策、落实激励政策、推动化解村集体债务等多举措共同发力,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大连市财政每年将安排预算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用于扶持全市239个“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在金融信贷上,对列入“空壳村”和薄弱村物业经济项目,村各类统筹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5%的,在符合信贷政策要求、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实行“整村授信、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信贷倾斜。
针对集体经济“空壳村”的不同实际情况,大连推出党建引领型、确权成果利用型、资产开发型、物业经营型、服务创收型、乡村旅游型、产业带动型、“互联网+”型等十种主要模式,深挖各村的优势和潜力,突出区域特色,科学确定发展模式,实行“一村一策”,走多元化发展之路,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大连市将对各区市县党委、政府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进行考核,将集体经济“空壳村”消除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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