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神盾 - 正文

停牌不再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私器”

来源:证券时报 2018-11-11 09:32: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停牌不再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私器”)

长时间停牌一直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为己牟利的主要工具,因为申请停牌的决定权在其手里。

在有效化解股权质押风险后,监管部门发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从四个方面严格管理。其实,今年以来,已有一些公司高管对不能停牌搞重组感到失望,重组方案披露复牌后股价连续涨停的效应,也在A股市场难觅踪迹了。笔者认为,这意味着A股市场规则朝向国际通行标准迈出了一大步,在上市公司大股东牟利的工具箱中,从此失去最重要的一件工具。

监管部门指出,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A股市场实践中仍存在着停牌事由较多,停牌期限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限较长等问题。其实,长时间停牌一直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为己牟利的主要工具,因为申请停牌的决定权在大股东手里。一旦大股东通过停牌达到的目的与中小股东不一致,那么中小股东很难提出异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分阶段披露原则,是此次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具体而言,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且持续时间较长的,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进展的具体情况。上市公司不应以相关事项结果尚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

也许,一些上市公司确实在做重大资产重组和并购,确实有事件推进存在不确定性等客观情况。但是长期以来,A股上市公司大股东通常借此理由申请停牌,从而实现一己私利。有一句“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借汝之名而行”,可以很好地形容上述现象。

大股东的目的非常之多,而且很多目的与中小股东的利益背道而驰。比如大股东通过股权质押或者各种加杠杆方式,导致自己资金紧张甚至爆仓,那么大股东一定会采取申请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的方式,用时间换空间,但此时中小股东就被关在其中,基本的流动性权利受到了损害。有的大股东面对善意或者恶意并购,也经常采取这一手段,以恫吓外部投资者,保障自身的控股权地位。国内外许多案例表明,尸位素餐的大股东并不是中小股东的朋友。

利用停牌规则的最恶劣行为,通常出现在那些财务造假公司的大股东身上。不妨翻开那些停牌时间长达一年甚至更久的上市公司公告,除了极少数被借壳上市外,其他大多数都存在财务造假或者舞弊的情况。有的公司存货动辄几十亿元,有营业收入但鲜有匹配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有的公司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玩不下去了,只能停牌锁住所有股东,然后再在资本市场上四处寻找救兵看怎么解决问题。

曾几何时,在A股和港交所两地上市的公司中,常常出现A股长期停牌,但是在港交所不停牌或者迅速复牌的异象。许多公司解释为,不同步复牌基于当地市场的规则,符合当地市场的监管规定。还有的公司甚至解释为两地市场投资者结构的差异,认为A股市场投资者散户多,在获取信息方面处于劣势,所以监管者更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笔者看来,这些解释一个比一个牵强,不如直接承认A股继续停牌更符合大股东的利益罢了。

笔者相信,上述不同步复牌的异象,应该是一去不复返了。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的投资者,都多了一个充分的理由去投资A股市场,至少我们不用担心突然某天开始被关在一家公司股票里,长达半年不能交易,丧失了投资账户的基本流动性。借助停牌搞资本运作的大资金玩家们,也会被迫考虑改邪归正,在新规则的框架下寻找赚钱机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