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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首案落槌 东方证券获赔1.2亿余元

来源:新华社 2018-11-22 1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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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违约。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弘高中太公司偿还东方证券公司融资款本息、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合计1.2亿余元,并以出质的28961432股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原标题:上海金融法院首案落槌 东方证券获赔1.2亿余元)

新华社报道,上海金融法院首案于日前落槌。原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违约。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弘高中太公司偿还东方证券公司融资款本息、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合计1.2亿余元,并以出质的28961432股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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