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稳就业出实招:不裁员、少裁员 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
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针对稳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据人社部数据,近年来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规模不断增加。最近5年累计结余规模分别为3686亿元、4451亿元、5083亿元、5333亿元、5552亿元。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支出压力很小的失业保险来说,目前逾5000亿元的基金结余仍很充裕。因此,2015年以来,国务院多次降费,将失业保险总费率从3%降至1%。”
除了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之外,《意见》还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比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各地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支持就业压力较大地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
“保障并扩大就业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以创业带动就业则是主动而积极的高质量就业政策。”董登新认为,在经济转型时期要解决好就业问题,就要多管齐下,动用财政、金融、社保等政策手段,鼓励引导企业稳定并扩大用工需求,同时激励大众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今年以来,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从核心指标来看,1至10月份,新增就业累计达到120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人,提前完成今年新增城镇就业任务。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同比持平。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2%,降至近年来低位。
不过,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昨日在国新办新闻吹风会上提到,目前国内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客观存在,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于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带来一定影响。这次国务院研究出台的一揽子政策,就是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保障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据记者了解,在《意见》出台后,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多部委还将出台《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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