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宁夏鼓励研发生产仿制药品,加快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每个品种奖补200万元。
据了解,仿制药是与被仿制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替代药品,具有降低医疗支出、提高药品可及性等重要作用。
根据意见,宁夏将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加快开展临床急需、供应短缺、疗效确切、新专利到期药物的仿制研发生产,强化临床用药保障;鼓励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儿童使用药品以及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
同时,宁夏将加大仿制药技术革新,加强药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制剂研发联动,推进医药健康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指导企业按照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开展仿制药研发,加强仿制药注册申请技术标准和指南体系业务培训。
在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方面,宁夏对临床使用量大、金额占比高的品种,将加快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度,全面落实自治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补资金,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每个品种奖补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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