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广东地区投融资业务便利化水平,提高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办理效率,该局创新提出将非银行债务人(即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业务下放银行办理,拟定了《广东省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改革试点操作细则》,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试点,经批复同意后于12月7日正式在辖内银行上线实施。
据介绍,广东(不含深圳,下同)是全国首个获准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直接由银行办理的试点地区。按照过去规定,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属于外汇局行政审批事项,要求企业办妥外债最后一笔还本付息并关闭外债专户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
现在,试点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办妥当笔外债的最后一笔还本付息业务后,即可按规定向银行递交外债注销登记申请,由银行直接为其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无需再“跑一次”当地外汇局办理,节约企业的时间成本及“脚底”成本,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体现了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
据统计,2016年以来,广东办理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约4600笔,涉及企业约2700家。之前无论路程远近,企业均需前往辖属外汇局递交申请材料,耗费不少“脚底”成本。如,南沙自贸区内企业到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单程距离超过50公里、东莞市一些镇区企业到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单程距离超过80公里,办理一笔外债注销登记业务,通常需要花费大半天甚至一整天时间,而个别企业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可能还需再“跑一次”,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实施试点新政后,企业可就近在银行办理相关手续。12月7日,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为东莞瑞安高分子树脂有限公司办理了首笔外债注销登记业务,不到半小时就办理完毕,真正实现了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
据了解,近年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不断提升辖内市场主体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全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自贸区建设,今年度已获准在辖内实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等多项业务试点,目前已显现成效。
“我们将持续跟进外债注销登记业务下放银行的情况,及时解决银行、企业在实施试点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银行办理业务准确性和合规性的核查,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今后还将积极探索资本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便利化措施,为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积累经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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