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制度改革了 核准制变成备案制)
中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模式将有新变化——汽车投资项目全部转为地方备案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并将于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解读称,这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又是主动适应新一轮产业变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客观要求,能够为地方和企业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
“新一轮产业变革正蓬勃兴起,汽车产业发展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趋于多元,跨界融合特征明显,需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继续实施事前核准已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此外,汽车产业多头管理问题突出,事前许可繁多,行政效率低下,企业负担较重,社会反映强烈。”上述负责人说。
《规定》还明确了各类汽车投资项目的准入标准,以求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向。比如,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着力构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体系。
《规定》提出,鼓励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和兼并重组力度。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鼓励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
《规定》也强调,要严格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例如《规定》第19条要求,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法人的股东,应符合的条件之一是“股东在项目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划前,不撤出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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