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为加强和规范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的应用,充分发挥其在市场主体身份识别和服务社会公众中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 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身份验证系统,支持市场主体身份全国范围内的通用验证和识别。电子营业执照具备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信息安全保障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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