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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提前透露业绩 美的集团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来源:中证网 作者:万宇 2019-02-19 08: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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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因美的集团(000333)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于1月12日在中国制造论坛上发表了“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等有关公司业绩的言论,早于公司于1月14日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的时间,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向美的集团发去关注函。

(原标题:因提前透露业绩 美的集团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2月18日,因美的集团(000333)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于1月12日在中国制造论坛上发表了“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等有关公司业绩的言论,早于公司于1月14日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的时间,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向美的集团发去关注函。同日,广东证监局也向方洪波出具警示函。

深交所出具的关注函中显示,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5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关注函中还表示,“请你公司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并促使有关人员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同时,提醒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诚信勤勉,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证监局对方洪波出具的警示函中显示,“经查,你作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在2019年1月12日召开的2019中国制造论坛上发表了美的集团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的言论,而美的集团在2019年1月14日才发布了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警示函中还显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方洪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警示函中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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