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港交所要来内地当大股东!看上金证股份子公司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即便以上市公司的身份,香港交易所收购A股上市公司或关联方的做法也并不常见。e公司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徐岷波高比例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最高达99.98%,随后有所降低,截至1月28日,徐岷波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已经降至71.45%。

(原标题:港交所要来内地当大股东!看上金证股份子公司)

即便以上市公司的身份,香港交易所收购A股上市公司或关联方的做法也并不常见。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公布后,香港交易所就迈出了向内地金融科技领域进军的第一步,计划通过增资认购金证股份(600446)子公司深圳市融汇通金科技有限公司(融汇通金)51%股权。

完善科技战略规划

目前双方签订了意向性条款书。交易完成后,香港交易所将持有融汇通金51%的股权,金证股份持股比例从60%降至29.4%,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宁波众创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将降至19.6%的股权。

本次认购价格尚未公布,将根据融汇通金的业 务发展的估算, 2018 年财务报表草稿以及后续尽职调查作为参考,由各方协商确定。各方预期在2019年第二季完成交易。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今天,全球资本市场都在科技推动下迅速发展,我们很高兴签署投资融汇通金的意向书。希望通过与资讯科技领域的佼佼者合作,进一步增强香港交易所现有的技术实力,拓展业务范围,创造新的增长机遇。”

截至记者发稿,香港交易所在官网上披露了该交易,但并未发布公告。

天元金融策略分析师梁浩荣向e公司记者表示,香港交易所作为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表现比较活跃,最近平均每天成交额在10亿港元左右,但是在收并购活动中并活跃,预计本次收购主要是为了提升系统和服务质量。

据香港交易所介绍,融汇通金在金融科技服务方面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投资融汇通金将有助于香港交易所减少对第三方供应商的倚赖、管理开发成本和降低项目执行风险。长远而言,香港交易所将受益于融汇通金的完善网络及技术能力,以配合集团未来的科技战略规划,开拓新市场和客户群。

去年10月份,香港交易所曾发布了名为《金融科技的运用和监管框架》研究报告,提出了运用“监管沙盒”工具,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坚持监管一致性原则,以及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构有效的监管科技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互联互通实名制正在陆续全面落地。去年9月26日北向交易沪、深股通已经开通实施,而据香港证监会宣布,港股通南向交易实名制将于2019年第一季度完结前实施。至于本次收购是否与港股通实名制有关,香港交易所截至发稿尚未作出回应。

客户包括中央金融监管单位

金证股份方面对本次交易也是颇为看好,表示未来将与香港交易所整合双方 在金融科技、行业经验等方面的资源,提升公司的整体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推动公司“回归金融 IT”战略和“走出去”的实施。

长期来看,本次交易将为金证股份开拓海外金融科技市场奠定基础,有助于公司引入专业的国际金融科技业务管理人才及加快国际金融科技业务的独立运营、推广,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契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e公司记者查询融汇通金官网介绍发现,融汇通金的前身属于金证股份原一级部门综合金融软件中心,最早于2002年就开始进行产股权托管交易系统的研发,是国内第一家产权交易所托管交易系统的创始者和行业标准的缔造者。2015年正式实现平台化发展,注册公司并采用员工持股,成为金融领域的综合服务提供商。

目前,融汇通金产品解决方案覆盖金融监管、数据报送、数据应用、综合金融等,客户涵盖金融监管机构、金控集团、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并先后为一行两会为首的中央金融监管单位、会管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承建众多金融监管系统。

在客户案例中,融汇通金列举了为证监会CISP监管报送系统,实现证券公司总部及营业部数据报送的合规管理;交易所报送系统则能完成证券公司期权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等报表信息化报送。

不过,融汇通金并非风险无忧。

近两年融汇通金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出现双双下滑,其中2017年、2018年净利润分别实现2930万元、1273万元。另外,2017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融汇通金获增加投资540万元。

本次公告中,金证股份并未解释标的公司业绩变动具体原因。

目前融汇通金法定代表人为徐岷波,系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截至去年9月底,持股9.51%,位居第四大流通股东。

统计显示,徐岷波所持未解押股权质押数量在已披露的四位高管中居前,且在所持股份占比重也较大。e公司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徐岷波高比例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最高达99.98%,随后有所降低,截至1月28日,徐岷波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已经降至71.45%。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