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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投教与适当性管理怎么做?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赵一蕙 2019-03-20 08: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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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昨日发布《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会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

(原标题:科创板投教与适当性管理怎么做?上交所规定来了)

上交所昨日发布《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会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股票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

此前,上交所3月1日正式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简称《交易特别规定》)对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做了一些基本规定,例如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条件等。随后,上交所于3月7日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通客户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答记者问”,对科创板开通交易权限相关细节问题予以说明,主要包括: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开通方式与港股通基本一致,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现在就可以申请开通相关权限。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另外一项重要内容即对“50万元、24个月”的个人投资者门槛具体如何计算作出规定。

此次发布的《通知》共分十一条,主要对之前已经明确的投资者门槛计算方法等内容以正式通知的形式予以固定,同时就会员如何在内部设立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等问题进一步予以明确。《通知》重申了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门槛、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计算方式、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计算方式,并称上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

《通知》同时强调,会员应当严格按照《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股票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含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上交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会员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通知》指出,会员应当制定本公司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统筹组织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并根据投资者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对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会员应当按照上交所要求,及时向投资者转发或推送上交所提供的有关科创板投资者教育的相关资料等。另外,上交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的方式对会员落实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员应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上交所表示,对违反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的会员,上交所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则,对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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