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 新网6月28日消息,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天津市药监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7日召开“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改革措施”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0类支持政策。
《意见》提出,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吸引创新型、龙头型、互补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落户天津,对满足生产条件和产品安全性底线要求的,直接采信北京许可结论、直接发证,最大限度简化审评审批;将药品再注册事项审批时限由6个月压缩至15日;大力支持创新药生产企业落地生产,对获得新药证书的品种给予补助支持;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抢占医药市场优先权;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项目实行药品注册生产现场与GMP认证联合检查,提高上市审批进度;逐步放开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中药配方颗粒试用备案等条件;支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发展;允许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设置库房、不配备储运设备、放宽经营场所面积;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按不同标准给予资助,实行专利相关费用减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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