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公开发布《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的要求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
实施意见要求,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预算收入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预算支出优先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基本民生需求,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
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