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内经济 - 正文

工信部:1-5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收入4282亿元 同比增长19.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07-02 15:42: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据工信部7月2日消息,工信部公布2019年1-5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1-5月,我国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收入和研发投入均保持较快增长,行业总体运行平稳。

从总体来看,互联网业务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1-5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4282亿元,同比增长19.4%,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4.5个百分点,但比一季度加快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保持较快增长。1-5月,全行业研发投入额达181.2亿元,同比增长15.6%,增幅较一季度回落6.8个百分点。

分业务来看,信息服务规模增速回升。1-5月,包括网络音乐和视频、网络游戏、新闻信息、网络阅读等信息服务收入规模达2978亿元,同比增长21%,增速较一季度提高了3.8个百分点,占互联网业务收入比重为69.5%。

互联网平台服务保持快速增长。1-5月,以提供生产服务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为主的企业实现业务收入903.9亿元,同比增长17.9%。

互联网数据服务实现快速增长。在 “互联网+”深入推进和各行业信息水平不断提升的拉动下,作为关键应用基础设施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云服务、云存储等业务实现快速增长。1-5月,互联网企业完成相关的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41.3亿元,同比增长36.5%;截止5月末,部署的服务器数量达153.4万台,同比增长24.8%。

分地区来看,中部、西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高出全国。1-5月,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3351亿元,增长18.1%,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2.2%。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17.4亿元,增长63.8%。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49.2亿元,增长25.3%。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7.6亿元,同比增长5.8%。

主要省份收入增速保持稳定,部分省市出现负增长。互联网业务收入居前5名的广东(增长12.2%)、上海(25.3%)、北京(19.5%)、浙江(32.5%)和福建(14.6%)共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3227亿元,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比重达88.8%。部分省市出现负增长,包括山东、山西、广西、贵州、吉林和黑龙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