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4只新股发行上市安排相继出炉,市场对于科创板的关注焦点正逐步由受理、问询、注册转向定价,热议中不乏对“超募”的质疑之声。而在一些业界专家看来,对于实施市场化定价机制的科创板而言,“超募”其实是个伪命题。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7月4日科创板发行审核系统共受理141家企业的申请,大多集中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行业。
截至目前,已有4只科创板股票的发行上市安排相继出炉。华兴源创、睿创微纳、天准科技、杭可科技扣非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市盈率分别为39.99倍、71.10倍、52.26倍、38.43倍。
有别于存量市场,“市场化方式”决定发行价格和规模,成为科创板的显著特点之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市场对于科创板新股发行市盈率偏高的议论,以及对于“超募”的质疑。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科创板构建了市场化的询价定价机制。在保证市场流动性的情况下,新股发行数量由发行人决定,发行价格则是机构投资者在网下报价时,基于自身对投资标的价值判断作出的选择。经过了高价剔除、发行价不高于长期资金报价均值的对比过程,最终的报价及募集资金总额均由市场决定。
新的定价机制难免让市场各方有些“不适应”。据了解,睿创微纳等早期科创板申报企业最初仍参考23倍市盈率来规划募投项目,结果出现了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不一致的情形,即所谓的“超募”。
“在市场化定价机制下,‘超募’实际上是个伪命题。因为这种‘不一致’是投资者的需求,更是市场的选择。”产融浙鑫财富首席经济学家周荣华说,出现这种欧美、香港等成熟市场常见的现象,恰恰表明构建市场化发行承销制度是科创板建设的现实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实行注册制的科创板以信披为核心,而非以盈利为导向。充分披露募集资金的应用情况,才应该是市场关注的重点。
事实上,法律法规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睿创微纳在网上路演时表示,超额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之后公司将组织资金落实好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后续产业化等一系列投入。杭可科技也表示,超募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生产研发等方面的投入。
周荣华分析,科创企业研发周期长,流动性恰是其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在市场化定价的前提下,企业获得一定规模的“超募”资金,一方面可支持扩大产能、扩张业务,另一方面也为通过股权融资置换部分价格较高的银行贷款提供可能,从而助其降低财务成本、轻装前行。
多位业内人士则表示,对于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科创板企业而言,采用简单的固定市盈率估值法来衡量其募投金额并不科学。放开市盈率“天花板”限制,综合各种估值方法进行市场化定价,才是科创板成功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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