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行座谈会传递信贷政策动向 高杠杆房企融资行为面临更强监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存在高杠杆经营的大型房企融资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提示,合理管控企业有息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
人民银行7月29日在北京召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座谈会上,传递出上述信息。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金融系统加快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银行业信贷结构出现积极变化,特别是在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但房地产行业占用信贷资源依然较多,对小微企业、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企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领域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
会议要求,各类银行要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认识信贷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主动提高政治站位,从宏观审慎角度审视经营思想、经营策略,重塑和培养经营能力,转变传统信贷路径依赖,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投放,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
对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信贷结构调整优化,会议强调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有扶有控差异化信贷政策。合理安排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根据科创企业、高技术制造业轻资产特征,培养行业分析和风险评估能力,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能力。
二是要继续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注重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改善信贷资源配置、信贷风险评估、信贷政策、激励考核、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和尽职免责等,着力构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愿贷、敢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三是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存在高杠杆经营的大型房企的融资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提示,合理管控企业有息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
四是要加大对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金融扶贫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
座谈会上,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介绍了信贷结构调整的主要做法,人民银行北京营管部交流了信贷结构调整的经验和建议。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同志,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部分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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