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务部:支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发展)
日前,国家决定加大支持引导力度,采取系列政策措施支持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有关背景情况、主要考虑和政策内容发表了谈话。
一、背景情况
多年来,边境贸易成为推动我国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对外开放、兴边富民的重要抓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边境地区发展和边境贸易工作,就推动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和优化边境贸易营商环境等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从推进沿边开发开放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战略高度,着眼于实现稳边安边兴边,针对发展活力不足、政策法规滞后等边境贸易发展瓶颈和短板问题精准施策,发展符合地方实际需要的边境贸易。商务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赴20多个边境城市开展专题调研,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赴黑龙江、广西、云南、新疆等省区开展政策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边境省区、边境县市和边贸企业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地方实践中已经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研究提出了有关具体政策措施。钟山部长第一时间对政策实施作出部署,强调要抓紧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边境贸易对稳外贸的作用,确保边境贸易在扩大边民就业、改善当地民生和促进脱贫攻坚、睦邻友好、民族团结等方面取得实效,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主要内容
按照服务国家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创新转型、加强风险管控等原则,国家决定从推动创新转型、财税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三个方面采取政策措施,支持边境贸易创新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调整完善边民互市贸易功能定位,鼓励其多元化发展。修订《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明确互市贸易范围、形式、交易主体、交易地点、交易模式和监管方式。制定《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负面清单》。动态调整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加强对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相关试点工作的监管。
二是对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试点增值税无票免税政策,实行出口商品简化申报措施。研究比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地区进行相关试点,并同时在试点地区实行出口商品简化申报措施。
三是完善转移支付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继续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建设。加大对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支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发展。适度增加沿边省区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用于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引进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允许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上述有关园区发展。
五是培育发展边境贸易商品市场和商贸中心。鼓励边境地区完善边境贸易商品市场展示展销、批发零售、集聚配送功能。立足现有重点边境贸易商品市场,培育一批集聚周边国家特色商品的商贸中心,打造一批供应周边国家的中国特色商品商贸中心,进一步挖掘商品市场进出口潜力。
六是发展适合边境贸易特点的电商新业态。鼓励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降低交易成本,拓宽边境贸易渠道,扩大边境贸易规模。坚持包容审慎,支持边境地区建设电商平台,推动新业态、新模式与边境贸易融合。
七是创新优化边境贸易金融服务,优化边境贸易发展的营商环境。支持边境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支持边境地区建设边境贸易结算中心。支持地方落实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增加贫困边民贸易收入。清理规范边境贸易进出口环节收费。促进与毗邻国家口岸互联互通互认。简化边境贸易检验检疫程序。深化边境地区反走私综合治理。鼓励边境地区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三、下一步工作
为激发边境贸易主体活力,增强边境贸易竞争力,重振边境贸易企业信心,推动边境贸易创新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商务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细化分工,狠抓落地,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创新发展边境贸易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推动边境贸易持续健康发展,为助力外贸稳中提质,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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