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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等提示风险:理性分期避套路 警惕诱导捆绑收费

(原标题:金融监管总局等提示风险:理性分期避套路 警惕诱导捆绑收费)

3月13日,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投诉调解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发布了三则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诱导付费和高融资成本陷阱,增强辨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近期,一些网络商城以购物分期、回收等为名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引发较多消费纠纷。由此发布风险提示指出,消费者在为购物和消费申请分期的过程中,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注意保存账单、交易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通过合法正规渠道合理维权。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与经营者协商,协商未果的,可向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反映;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举报。

在这三则案例中,有消费者通过某购物商城平台办理分期业务时发现,必须升级至特定会员等级才具备申请资格。该消费者未认真阅读相关服务协议和提示,未注意到其中“不保证成功分期”的条款约定,一键勾选开通了付费会员服务。最终这位消费者没借到钱、没买到货,但每月近300元会员费用依旧“照扣不误”,虽多次沟通希望退费,商城却以“已勾选同意协议”“开通不予退费”等理由拒绝退还。

金融监管总局提示指出,消费者需警惕诱导捆绑收费。在线上办理付费业务时,应注意防范不明扣费、强制捆绑、暗箱扣费等风险,认真阅读服务协议和弹窗提示,充分了解服务范围、解约条件、退费规则、扣费周期等关键条款,谨慎点击“一键同意”“极速办理”等快捷按钮,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勾选附加服务、开通付费项目或授权过多权限。

另一则案例则显示有消费者在未达成借贷意向的情况下,直接提供了姓名、手机号和身份证等个人信息。此后该消费者频繁接到第三方营销骚扰电话,甚至收到疑似诈骗信息,不堪其扰。

金融监管总局指出,消费者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对于消费平台提出收集个人资料用于同合作机构进行匹配的做法,消费者应增强信息安全防范观念,谨慎对外提供个人信息或授权信息收集使用范围,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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